回應一則指控
我們看到《基督教小小羊園地》指控,《多元成家、婚姻平權》懶人包,對其文章進行抄襲與移花接木,覺得哭笑不得,該作者顯然以為他的筆法與用語是他所註冊與專用的。
為了保護當事人,我們不會公佈撰寫〈基督徒觀點〉懶人包的朋友身份。但他們兩位都是擁有一定資歷的基督教人士:一位是第三代基督徒,20年教會資歷,一路服事過兒童主日學、高中教牧輔導、成人查經班; 一位第二代基督徒,18年教會資歷,高中、大專教牧輔導,兩年神學院傳道人訓練。
一項事實是,以基督教觀點談同性戀,不管任何人、任何宗派,必然談及特定核心觀念:『上帝國』vs.『地上國』;『罪人』vs.『罪』;以及基督徒的末世觀。相信沒有任何一位牧師或神學家,會主張這些觀念是他們「獨有」。這也是基督徒之間約定成俗的宗教語言,即便外教人談基督教,多少也會尊重並延用這些名詞。至於標點使用方式,恐怕無關「個人習慣」,中文裡本來就有規定的標點使用方法,特別是與引號有關的部份。
前兩個概念,是基督宗教領域裡特有的概念,故而以『』註明,就像提到『理性主義』、『後殖民主義』等名詞,編輯規則也要求使用雙引號標註之,而指稱作品、期刊或較有完整性的內容來源,會使用《》,一般強調語氣時,則使用「」。這是任何有基本編輯作業概念的作者或寫手,都會有的使用習慣。
就觀點而言,我們編輯懶人包時的來源如下:
- 『上帝國』vs.『地上國』,觀念來自古亭長老教會陳思豪牧師,於11/19、11/21、11/24、11/25於臉書上的發言,以及陳牧師對士師記的解釋。
- 『罪人』vs.『罪』,觀念整理自台灣中華基督教長老會信友堂傳道陸尊恩《“有愛無類” ——愛神,也當愛同性戀者》一文。
- 基督徒的政治參與,觀念整理自台灣神學院副教授曾宗盛老師、公義行動教會牧師鄭國忠牧師在11/29日立法院記者會上的發言(註1),以及蔡昇達的神學部落格(註2)。如果是蔡昇達先生認為被侵權,本編輯群覺得還稍有脈絡可循。但憑四個引號、以及所謂近似觀念作出如此憤怒的「暗示」,編輯群實在哭笑不得。在此將以上所提參考網頁連結,附於註解中,請各位網民自行閱讀、判斷。
以上是我們的說明,希望這位忿怒的部落客澄清一下他的思慮,好好地辨識一下自己對這麼多東西感到恐懼或焦慮的原因。
備註
- 註1:11/29立法院《我是基督徒,我支持婚姻平權》,12位牧師一字排開支持發言,懶人包參考新聞報導如下:
http://udn.com/NEWS/BREAKINGNEWS/BREAKINGNEWS1/8327598.shtml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31129/300685/
http://newtalk.tw/news/2013/11/29/42388.html?fb_action_ids=10201149808687842&fb_action_types=og.likes&fb_source=other_multiline&action_object_map=%7B%2210201149808687842%22%3A180597022137101%7D&action_type_map=%7B%2210201149808687842%22%3A%22og.likes - 註2:《蔡昇達的神學園地》
http://andrewtsai.wordpress.com/2013/11/18/do_not_attend_1130_parade/
http://andrewtsai.wordpress.com/2013/11/05/define_against_homosexuality/